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门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资金。 1、征收范围: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向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建设资金。 2、征收时间、地点和标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增值税、营业税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支付义务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收取。
我们为什么要付钱?因为这笔水利基金用于修筑堤坝、防洪、抗旱等水利工程。湖南好像所有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的工资都被克扣了。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门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资金。计税依据为不低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15%的比例。根据《水利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地方水利建设资金来源:(一)从地方政府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收费及附加)中提取3% 。应当从水利建设基金中提取的地方政府性基金(收费及附加)项目包括:公路养护费、公路建设基金、车辆通行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地方交通和公安部门驾驶员培训费、地方交通运输管理费等。电力建设基金和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二)防洪重点任务城市必须将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少于15%用于城市防洪建设。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防洪重点任务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沉阳、盘锦、长春、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郑州、开封、济南、合肥、芜湖、安庆、淮南、蚌埠、上海、南京、武汉、黄石、荆州、南昌、九江、长沙、岳阳、成都、广州、南宁、梧州、柳州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防洪重点任务城市。 (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防洪设施建设征收的各类资金(基金、附加、费),统一纳入地方财政。水利建设资金。第五条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划拨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计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地方水利建设资金划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中央水利建设资金划拨办法,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延伸资料:根据《关于免征小微企业相关政府资金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免征月度税。缴费3万元以上(含3万元)、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用。第二条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未达到规定残疾人就业比例且从业人员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参考来源:百度百科——水利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范围和计税依据是:有销售收入或者经营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税率为销售收入或者经营收入的0.08%;对于银行(包括信用合作社),税率为利息收入的0.05%。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收入的0.05%;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业务收入的0.1%征收水利建设资金。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和计税依据如下: 印花税是指对各种合同、产权转让文件、企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等征收的行为税。各种类型的合同根据其内容和性质有不同的税率。
1、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为不含税收入。 2、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门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资金。水利建设资金按照销售收入计缴。各省市征收比例有所不同。例如湖南省按0.06%计算缴纳。浙江省为0.01%。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向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建设资金。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税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征水利建设资金,现行按月纳税范围扩大到月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或者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纳税人,扩大到按月纳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因此,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门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资金。征收和缴纳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是为了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充实和完善水利建设资金的要求。水利建设专项收入计缴依据:按销售收入计缴,各省市征收比例不同。延伸说明: 1、征收标准: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门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资金。水利建设资金按照销售收入计缴。各省市的征收比例有所不同。自2018年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北京从2019年起暂停地方水利建设资金,预计减轻单位和个人负担2亿元。二、免征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按照国家规定的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