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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可以做广告宣传吗(私募基金不能宣传)

  • 股票基金
  • 2024-09-08 13: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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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推荐给特定客户

连朋友圈都发不了,你懂的,哈哈

私募基金可以做广告宣传吗(私募基金不能宣传)

私募股权基金一般不得利用公共媒体进行广告宣传,即不得公开吸引、招揽投资者;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受到严格限制,因为私募股权很容易成为“非法集资”。区别在于:是否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以及资金所有权是否转移。募集人数超过50人并转入个人账户的,定性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极其严重的经济犯罪,可以判处死刑。

募集方式一般采取较为严格的行为监管。同时,募资方式也体现了适应互联网时代募资方式的特点。在募资方式中,最大的亮点是有条件批准互联网基金推广。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监管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除合格投资者外,不得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募集资金。通过电视、网络、讲座、研讨会、分析会、通知、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公共媒体,向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广。对于《监管办法》第十四条的理解存在一些争议。该条强调不允许通过网络对不特定对象进行宣传和推广,并不禁止通过网络对特定对象进行宣传和推广。但是网络环境中的“特定对象”是什么?监管措施并没有提供答案。在线受众如何具体?监管措施也没有提供答案。 《募捐办法》明确了互联网“特定对象”的认定规则。 《募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募集机构通过网络媒体向投资者网上推介私募股权基金前,应当建立网上特定对象认定程序,投资者应当承诺其为合格投资。或标准。 《募集办法》还规定了网上特定对象认定流程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投资者如实填写真实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二)募捐机构应当通过验证码等有效方式验证用户的注册信息; (3))投资者阅读并同意募集机构网络服务协议; (四)投资者已阅读并主动确认符合《私募办法》第三章合格投资者的要求; (5)投资者在线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问卷调查; (六)募集机构根据问卷调查及其评估方法,在网上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可以预见,对于管理制度规范、实行投资者实名登记制度和特定对象筛选制度的私募股权销售机构来说,该募资方式将极大促进其互联网基金推广销售业务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说未来互联网基金销售的市场地位将得到大幅提升。当然,通过互联网销售基金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还需要完善客户电子身份认证等系统,以适应基金网上推广销售的大趋势。关于筹款方式,有很多需要解读的地方。本文重点解读募捐行为中的公示规定。在募集办法中,对私募基金的广告宣传行为有两大规定,一是宣传方式,二是宣传内容。基本上开门见山,涉及的很多内容都是基金销售机构在日常销售活动中经常使用的行为。

1、私募基金推介方式进一步细化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的“不公开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公开推介或变相宣传禁止公开宣传; (二)公开宣传发布的材料; (三)向公众发放的传单、通知、手册、信件、传真; (四)海报、户外广告; (五)电视、电影、广播等音视频等公共传播媒体; (6)公众、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 (七)募捐机构官网、微信朋友圈等未设立具体目标认定程序的网络媒体; (八)未设立具体目标认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9) ) 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未设置具体对象确定程序。 2、宣传内容针对私募基金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夸大、保本等行为,《募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宣传内容的原则和标准,并明确了以下内容禁止事项:(一)宣传材料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资金不会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 (三)夸大或者片面宣传资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危险”、“有保证”、“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者进行风险判断的用语; (四)使用“快买”“认购好机会”等词语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限的; (五)推荐或者单方面摘录过往整体业绩或者过往不超过6个月的基金产品业绩; (六)发表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阿谀奉承或者推荐的言辞; (七)利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准确、权威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绩效评价比较,随意使用“绩效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术语; (八)恶意贬低同事的; (九)允许非本机构聘用人员推销私募股权基金; (十)推介非设立或负责私募股权基金募集机构的个人; 3.设置特定规则,筛选特定对象。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操作标准,难以把握具体对象。此次募集办法对具体对象规定了明确的筛选程序。 《募集办法》规定,募集机构向投资者推介私募股权基金前,应当采用问卷调查等方式履行特定对象识别程序,评价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者应书面承诺其符合合格投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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