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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减持公告,大股东减持需要提交公告么(大股东减持过程中需要公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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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06 07: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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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要。持股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若减持股票,上市公司无需公告。

2015年7月8日前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提前通知;自2015年7月8日起,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6个月内不得利用二级市场。减持股份: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7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自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以下为公告全文: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号近期,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6个月内,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上市公司股票(以下统称大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 2、上市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将予以严肃处理。 3、上市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六个月后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中国证监会2015 年7 月8 日

股票减持公告,大股东减持需要提交公告么(大股东减持过程中需要公告吗)

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无论减持多少都必须公告。持股比例低于5%时,进一步减持无需公告。

因此,大股东愿意将股价减至4.99%,或者进行相关持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首次买入股份比例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期内,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再买卖;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减5%,必须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及报告后两天内不得再进行交易。深交所新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在限售解除后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5%以上股份的,应当公告出售金额、时间、金额等。解除限售公告应当披露拟出售的股份数量。价格范围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没有计划出售已解除限售的流通股5%以上的,应当承诺:如首次减持开始,六个月内减持幅度达到5%以上的,上市公司将在首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提示公告。

好吧,没有人能确定这只股票,根本没有规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持有或者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其股份数量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出售的,每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公告。

不一定1、一般来说,大股东减持股票对于二级市场股价是利空的。 2、但并不一定会导致减持公告后第二天股价下跌。 3、原因很简单:一是减持时间已经成为过去;其次,如果该股已被控制,减持的消息往往会促使主力趁机吸纳资金;第三,如果减持时股价处于低位,而当前股价正处于上涨过程中,则很难按照上交所规定,当减持股份比例达到5%时进行减持。首次的,必须暂停购买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期内,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再买卖;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减5%,必须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及报告后两天内不得再进行交易。深交所新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在限售解除后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5%以上股份的,应当公告出售金额、时间、金额等。解除限售公告应当披露拟出售的股份数量。价格范围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没有计划出售已解除限售的流通股5%以上的,应当承诺:如首次减持开始,六个月内减持幅度达到5%以上的,上市公司将在首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提示公告。

不一定1、一般来说,大股东减持股票对于二级市场股价是利空的。 2、但并不一定会导致减持公告后第二天股价下跌。 3、原因很简单:一是减持时间已经成为过去;其次,如果该股已被控制,减持的消息往往会促使主力趁机吸纳资金;第三,如果减持时股价处于低位,而当前股价正处于上涨过程中,则很难按照上交所规定,当减持股份比例达到5%时进行减持。首次的,必须暂停购买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期内,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再买卖;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减5%,必须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及报告后两天内不得再进行交易。深交所新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在限售解除后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所持有的5%以上股份的,应当公告出售金额、时间、金额等。解除限售公告应当披露拟出售的股份数量。价格范围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内没有计划出售已解除限售的流通股5%以上的,应当承诺:如首次减持开始,六个月内减持幅度达到5%以上的,上市公司将在首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提示公告。

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天内报告事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0%以上。五、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2、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后,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依照前款规定报告、公告。报告期内及报告或公告发布后二日内,上市公司股票不再复牌。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依照前条规定作出的书面报告、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股东名称、住所; (二)所持股票的名称及数量; (三)持股达到法定比例或者增减持股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延伸说明:证券公司股东虚假出资、逃避出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责令其转让所持有的证券股权。公司。前款规定的股东纠正违法行为并按照规定转让其所持有的证券公司股权之前,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勤勉尽责,致使证券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责令公司来取代他们。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存在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重大风险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参考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持股5%大股东减持规定如下:持股比例减至5%的股东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不得再买卖公告发布后两天内,该股票自行上市。卖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 1、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出售; 2、持股5%以上大股东受减持影响。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发生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4、股改已实施公司股票中,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每增减1%,必须公告。延伸说明:收购人的信息披露义务:1、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不再买卖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公司股份; 2、上市公司发行5%的股份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交易; 3、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须达到发行股份30%时,如继续增持,应当提出要约收购,并编制要约收购报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应当予以提示性公告。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大股东

自4月8日起,其家族不断发布减持提醒公告。你没看到吗?看上市公司的公告必须去交易所网站或者巨潮信息网,你知道吗?

是的,从这一天开始,文峰当天就宣布减持。但证监会不是要求大股东减持超过5%要提前三天公告吗?文峰为何不能提前发布公告?经常看到一些公司在减持之前提前发布公告。

跟进

提醒公告提前发布。

上市公司出售股票时称为减持,购买股票时称为回购。无论是减持还是回购,一般都会提前公告,然后自公告之日起一定天内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减少若保持不变,一般视为负面;如果上市公司回购的股本总额收缩,股权增加,一般被视为利好。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大股东减持前须披露提示公告,其后每减持1%,须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达到5%或者5%以下的,停止减持并在权益变动报告中披露。新老分立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每减持1%需要披露。

您好,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减持计划实施后,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期限内,尚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尚未完成的,应当在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公告。根据《证券法》规定,投资者股东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报告期内及报告、公告发布后二日内,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再买卖。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应当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或者在出售后六个月内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果当月内再次购买,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收益。但因出售后购买的剩余股份承销而导致证券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出售股份不受六个月期限的限制。风险提示:本信息部分整理自互联网,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此类信息代替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此类信息做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也不保证任何回报。如果您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持有或者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减持或者解除限售的股份每次达到公司股份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总股本。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1、《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票转让指导意见》关于大股东减持方式的规定。持有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预计在次月内公开出售其解除限售股份,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则其所持有的股份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转让已解除限售的现有股份。二、大股东减持信息披露1、《关于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份转让的指导意见》 8、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持有或者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原非流通股东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出售股份。股份总数达到1%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售。 3、《证券法》第八十六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上述期限内,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再买卖。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处理如下: 前项规定报告及公告。报告期内及报告或公告发布后二日内,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再买卖。

不确定。一般来说,大股东减持股票对于二级市场股价是利空的,但并不一定会导致减持公告后的第二天股价下跌。原因很简单: 1、减持的时间已经过去了; 2、如果该股已被控制,减持的消息往往会提示主力趁机吸纳资金; 3、如果减持时股价处于低位,而目前股价处于上涨过程中,则很难再下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首次买入股份比例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期内,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再买卖;持股比例达到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减5%,必须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及报告后两天内不得再进行交易。由于大大小小的非营利持有的股票成本几乎为零,而流通股的二级市场价格已经被炒到了很高的水平,一旦股市出现逆转,大大小小的非营利就会不择手段。来阻止他们的利润。因此,在新的政策措施出台之前,中小散户应该研究一下大小非减持的新特点。上市公司大股东出售股份遵守《关于转让上市公司存量股份解除限售的指导意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不适用于普通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股票市场或中国股票市场一般是指“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大陆股票市场,有时也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股票市场。扩展资料:操作流程1、坚决回避资金重仓的高价股票。股价越高,减持意愿越强。比如浦发银行等面临巨大减持压力的银行股,遭到资金疯狂“空袭”。中小散户应该躲进“防空洞”,买入一季报大幅上涨的低价股。此类股票的表现刚刚走出低谷。他们不仅不会卖出,还可能逢低买入,因此可能会进入一个独立的市场。 2. 购买完全流通的股票。例如,首批股改企业之一的三一重工已实现全流通。不想减持的人已经在6000点高位抛售,更多的人正在考虑低位回补。当然,前提是上市公司业绩呈现增长。 3、购买重组股或更名、斩首的ST股,不存在减持风险。重组时股权刚刚置换,大股东不会减持; ST股改革较晚,退出减持还为时过早; ST股价处于低位,大部分已跌破发行价、配股价和增发价。在大股东的成本下,大股东无法减持。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减持

您好:1、一般来说,大股东减持股票对于二级市场的股价是利空的。 2、但并不一定会导致减持公告后第二天股价下跌。 3、原因很简单:一是减持的时间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二是减持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其次,如果该股已被控制,减持的消息往往会促使主力趁机吸纳资金;第三,如果减持时股价处于低位,而当前股价正处于上涨过程中,那么很可能很难再下跌。祝你:好!

《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三日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上述期限内,不得再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前项规定。报告和公告。报告期内及报告或公告发布后二日内,该上市公司股票不得再买卖。”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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