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2018年上海股市成交额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2018年上海股市成交额以及2018年全国网络交易额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票。
1990年我国A股股票一共只有10只,至1997年底,A股股票增加到720只,A股总股本为1646亿股,总市值17529亿元人民币,与GDP的比率为22.7%。1997年A股年成交额为30295亿元人民币。我国A股股票市场经过几年快速发展,已经初具规模。
a股万亿成交量表示中国A股包括上证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两大交易所股票的成交量达到一万亿元。万亿成交量代表交易的一个活跃程度。一般来讲,万亿成交量代表一个牛市的结构,代表资金的活跃,有更多的股民参与其中,更有利于推动股市的上行结构。
1、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中国大陆的股票交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它们的官方网站都提供大盘指数、成交量、成交额等数据。例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官方网站是http://www.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官方网站是http://www.szse.cn/。
2、证券交易软件:许多证券交易软件都提供大盘指数和成交量等信息,例如同花顺、东方财富等。财经新闻网站:
大约需要缴纳一百五十元,具体要根据个个证券公司的收费标准来计算,大部分的交易税都是万分之五,所以三百万的交易最少是一百五十元的税
上海证券包含沪市股票交易手续费如下:
1.印花税:成交额的1‰,卖方单边缴纳。
2.佣金:不超过成交额的3‰(含经手费、证管费、过户费),起点5元,买卖双向收取。
其中,经手费为成交额的0.0487‰,证管费为成交额的0.02‰,过户费为成交额的0.02‰,手续费根据资金多少可以跟券商协商的。
详见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大宗交易的倒数第二条。第七节大宗交易
3.7.1在本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美元;
(三)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四)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五)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3.7.2本所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3.7.3大宗交易的申报包括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
意向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账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等。
成交申报指令应包括证券代码、证券账号、买卖方向、成交价格、成交数量等。
3.7.4意向申报应当真实有效。申报方价格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规定的最低价格买入或最高价格卖出;数量不明确的,视为至少愿以大宗交易单笔买卖最低申报数量成交。
3.7.5当意向申报被会员接受(包括其他会员报出比意向申报更优的价格)时,申报方应当至少与一个接受意向申报的会员进行成交申报。
3.7.6有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
无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
3.7.7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向本所交易系统提出成交申报,申报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必须一致。
成交申报一经本所确认,不得变更或撤销,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
3.7.8会员应保证大宗交易参与者实际拥有与意向申报和成交申报相对应的证券或资金。
3.7.9本所债券大宗交易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
经本所认可的会员,可以担任一级交易商,通过本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债券双边报价业务。
3.7.10大宗交易不纳入本所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该证券成交总量。
3.7.11每个交易日大宗交易结束后,属于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成交量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的名称等信息;属于债券和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本所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和成交量等信息。
1、11月1日00:00至11月11日12:00,不含港澳台,购买金额前十的省市自治区分别是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北京、河南、四川、福建、湖北;
2、购买金额前十的城市分别是上海、北京、杭州、深圳、广州、成都、重庆、苏州、南京、武汉。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