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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挪用维修基金犯法吗(物业公司挪用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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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6 0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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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里的朋友说得很详细了。如果有业主委员会,这个问题就很好处理。您可以了解支出详情。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电梯维修只能在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后才能进行。而且,业主无权独立审计账目。这只能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才能进行。此外,物业管理企业被认定为服务业微利企业。一般来说,成熟的房地产公司只管理非住宅和商业建筑。大家都知道,小区物业没有利润,所以物业费的钱通常很少。维修或许还可以,但是像这种大规模的维修,就需要动用维修基金了。

当然这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交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履行下列程序:(一)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维修、更新、改造项目的使用建议;无物业服务公司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及业主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的; (三)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的物业服务公司或者相关业主; (四)物业服务公司或相关业主向当地市、市、县提交相关材料。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使用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由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 (五)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经审查批准后,由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专项住房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通知书,划转专项住房(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划拨给维修单位。 第二十三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入业主大会管理后,如果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需要使用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计划,包括计划的修缮、更新、改造、项目、费用预算、支出范围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等内容。有危及房屋安全等需要临时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形的;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计划; (四)物业服务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提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同第二十二条第四项; (五)业主委员会审查批准使用方案,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使用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必须经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批;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的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负责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规定的拟定的,责令改正; (六)业主委员会和负责管理公共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拨通知书》;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的住宅专用维修资金划拨至维修单位。第二十四条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维修、更新或者改造住宅公用部分、设施、设备的,按照下列规定拨付专项住宅维修资金: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拨在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办理;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移交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五)、(六)、(七)项的规定办理。发生前款规定的情形后,未按照要求进行修缮、更新、改造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代业主组织修缮。并从相关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扣除维修费用。其中,涉及已出售公有住房的,还应从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物业挪用维修基金犯法吗(物业公司挪用维修基金)

第二十五条下列费用不列入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一)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承担的住宅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装修费用法律; (二)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有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道和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三)因人为损坏住宅公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而应由当事人承担的修理费用; (四)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但房管局说这是合法的!当地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团队一起工作,但我们业主都觉得收费太高了!但如果没有证据怎么办?

跟进

如果是成本高的问题,可以根据调查后的证据说话。如果手续违法,可以依法向上级部门举报、投诉。

1、向业主委员会报告需要维修的项目、费用估算等; 2. 申请通过后,由社区发布; 3、征得业主同意后,向房管局提出申请,提交维修方案,业主同意书签字,房管局审批完毕; 4、到指定银行领取维修资金;项目完成,多余的维护资金将记入账户;维修结算费用及工程维修结果将向全体业主公布。

答: 物业以欺骗性费用欺骗业主并签字套取房屋维修资金。我该如何受到惩罚?我可以起诉物业管理公司吗?祝您学业有成,进一步进步。

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对此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经管理部门调查属实的,可以对物业管理公司给予行政处罚。以下规定仅供参考: 【条例】《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504号修订)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追缴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一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对颁发资质证书的人处以罚款。主管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专项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12月4日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专项住房维修资金的资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罚。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追缴挪用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金额一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房屋维修基金,如果业主不签字,业主无权使用这笔房屋维修基金

电梯达到中修、大修、翻新阶段的,可以申请使用维保基金。

我们是2007年才搬进来的,这几年,每栋楼的三部电梯中只有两部在日常运行,而且经常需要维修。那么即使达到大修,收取的费用是否太高了呢?

跟进

物业公司应该张贴公告,告诉大家电梯出了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

看来不可能

三点建议: 1、如果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应由业主委员会进行运作,然后公示费用明细清单。 2、如果物业公司代您维修,我个人建议您进行招标,选择价格和服务好的维修单位。维修单位可在投标时列出详细的费用清单,并在最终验收后支付费用。 3、方法简单。在提取维修资金和召开业主大会时,或者在签署书面同意时,可以添加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将费用清单公示并经有关机构检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公司才可以支付费用。因为提取物业维修金需要2#92;3业主的同意。

建筑物维修基金需要业主占较大比例并同意签字后才能使用。如果业主不签字,该财产就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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