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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领投人(股权投资众筹)

  • 股票分析
  • 2024-09-13 06: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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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都是股权投资,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各自的特点也非常明显。我们选几个点来分析一下。 1、招聘方式。与私募股权基金相比,股权众筹更加开放,体现出更加明显的“公募”特征。从本质上来说,“众筹”本身就具有公共属性。众筹源自“众包”,是指向大量的人集合人力、物力、资金等。 “众筹是指一群人为某个项目、某个人或者某个公司筹集资金,资助其合法的生产经营、创作、创新乃至生活活动。众筹筹集资金,本质上是资金型众包”。 ”因此,法律应重新界定股权众筹的性质。 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启动我们的企业创业法案》(JOBS法案)。在一定条件下,JOBS法案取消了对创业公司通过“一般招揽或广告”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制,并规定证券发行人(包括证券发行人直接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所有实体)可以通过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公众通过公众筹集资金以发行或出售证券。股权众筹的法律性质将重新明确,股权众筹不再像私募股权那样具有强制性。但我国股权众筹的性质尚未明确。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融资方式都是针对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即本质上都是“私募股权”。 2.组织模式。股权众筹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公司制,投资者作为新股东加入融资公司;二是公司制,投资者作为新股东加入融资公司。另一种是合伙制,所有投资者加入合伙企业(通常是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与融资方合作。由于投资者能力参差不齐,个人投资者对企业发展的期望不同,企业股权众筹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极易引发经营风险。此外,合伙制在税收和组织程序上比公司制更有优势。因此,从现有股权众筹平台来看,合伙制是股权众筹的主流模式。私募股权基金的基本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制,二是合伙制,三是契约制(主要是信托制)。此外,目前还出现了以三种基本组织形式为基础的混合型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其中以“信托有限合伙企业”最具代表性。与股权众筹相比,私募股权基金的组织形式更加多样化。股权众筹与基于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有着巨大的相似之处:都普遍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两者普遍同意投资者为有限合伙人(LP),特定投资者或专业人士担任普通合伙人(GP)。但与私募股权基金相比,股权众筹在两方面丰富了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1)私募股权基金的合伙制是面向投资者的。投资者通过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加入融资公司成为新股东,投资者通过合伙企业获得投资收益。股权众筹中,以人人投资平台为代表的股权众筹采用投资者与融资方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融资者担任普通合伙人,投资人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人直接从合伙企业中获得资金。企业获得投资收益。 (2)私募股权基金合伙制由投资者和融资人两个主体组成。在股权众筹中,除了个人直接投资外,还出现了“领投+跟投”制度,俗称“领投”制度。

第一个实现这个系统的人是国外著名的众筹平台AngelList,名为Syndicates(音译为“辛迪加”)。我国的“天使投资”和京东的股权众筹平台都采用了“领投”制度。在这个体系中,股权众筹平台对领投人的要求更加严格、更加专业。在“领投人”制度中,领投人虽然也是投资人,但比普通投资人更加独立,类似于私募基金中VC的角色。 3. 投资者。股权众筹和私募基金都要求投资者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但股权众筹对投资者(尤其是具有专业投资技能)的要求略低于私募股权基金。此外,私募基金对投资者并无明显的专业偏好。但从各股权众筹平台对投资者的要求来看,各股权众筹平台普遍对投资者有专业偏好。 2014年8月,中国证监会颁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格投资者”作出如下规定:“符合下列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标准:(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单位;(二)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并且要求投资者“投资单只私募基金金额达到100万元”。目前,尚无有效的法律法规对股权众筹中的“合格投资者”进行限制。尽管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私募股权众筹融资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曾引起争议。目前实践中,各股权众筹平台均要求对投资者进行实名认证,并对投资者设置一定的门槛,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例如,京东股权众筹平台要求自然人投资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金融资产超过100万元;(2)年收入超过30万元;(3)专业风险投资人。天使投资对投资人要求严格,要求自然人投资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知名天使投资人、知名公司高管、合伙人或拥有10万TMT天使资金的自然人投资案例; (二)近两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100万元或者家庭(个人及其配偶)年均收入不低于200万元;

股权众筹领投人(股权投资众筹)

三种:一是公司制,二是合伙制,三是契约制(以信托制为主)。除此之外,现在基于三种基本的组织形式,还出现了混合制的私募基金组织形式,以“信托 有限合伙”最具有代表性。股权众筹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很大区别。三、投资人无论是股权众筹还是私募股权投资,都要求投资者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承担能力,但是,股权众筹对投资人的要求略低于私募基金。四、投资目的获取收益当然是当股权众筹与私募股权投资的目的,但是两者又有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就是为了获取收益回报,比较单一。相比之下,股权众筹的投资目的更加多元丰富,而且很多股权众筹的目的并不仅限于融资,还在于人脉、渠道等社会资源的获取。五、投资阶段股权众筹通常在企业的初创阶段和发展早期,而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企业往往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体量较大。 股权众筹是2113指是指筹资者面向不特定5261的投资者出让融资项目一定4102比例的股份(或份额),投资1653者通过受让股权(或份额)获得股份,享有相应权益,以此达到投资目的,这种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简单地讲就是企业通过众筹平台或其他平台出让股份(或份额)从而获得资金的行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并进行权益性投资获得收益的一种资本运作的过程,简称PE(Private Equity Fund)。 一,2113私募股权众筹与公募股权众筹的区别:主要是以5261发行形式的不4102同即以是否采取公开发行方式为1653划分标准 :1、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私募(非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 ;2、面向普通大众投资者的公募(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 日前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针对的是私募股权众筹行业;公开发行方式开展股权众筹融资的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当中。 这二者均为股权投资,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似性,但各自特点也十分明显,下面便选择几点辨析之。 一、募集方式。相较于私募基金,股权众筹的开放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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