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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能做什么决议,股东大会的决议由谁签署(股东大会能做什么决议,股东大会的决议由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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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5 05: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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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股息、发行全部或部分新股、变更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资本、批准董事的非竞争行为、公司解散和合并、签订变更或终止合同的合同租赁整个业务、更新设备或变更业务计划转让公司全部或主要部分业务财产,或转让他人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全部业务或财产。对于不同的决议事项,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有的要求代表股份总数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出席,并须取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的同意;有些只要求占总股份四分之三的股东出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虽然各国法律对特别决议的投票权有不同的要求,但一般都要求绝对多数。扩展信息: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及出席会议的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回避表决的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第一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一般情况下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会议(有下列情况的,应当附指定副董事长或者董事主持会议的委任书)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 4、会议决议:股东按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2/3以上表决权的代表批准。股东通过。股东大会的具体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异议或放弃投票的股东。 5、签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应当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参考来源:百度百科-股东大会决议百度百科-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投票权。上述内容适用于股东大会。另外,还要看公司章程中是否有特别规定。如果没有,则仅限于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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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采纳!一只鸟栖息在移动的树干上。意思是鸟栖息在树上,直到树干了才离开。就是做事坚定不移、毫不动摇。木茎之患,寓意客死异乡,不能回故乡。树倒了又回到它的根。仍谓叶落归来。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需要特别决议的事项包括: 1、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股份公司不作为特别事项); 2、公司分立、合并或公司形式变更(如非股份转股、内资转股);中外合资企业等); 3、公司解散、注销; 4、修改公司章程。上述特别决议案,有限责任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上述第一项,即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不属于股份公司的特殊事项,只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会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公司法》规定,下列特别决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分别是第:1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 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特别重要的实施计划和决定。需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就是“全体股东的投票权”。在股份公司中,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就是“出席会议股东的投票权”。例如:A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表决权为1000万元,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为700万元。但要通过特别决议,需1000万元2/3以上投票权通过。又如:B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表决权为1000万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为700万股。但要通过特别决议,需700万股2/3以上投票权通过。

您好,我对最佳答案中的一些内容有异议,所以想和您沟通一下,谢谢!反对意见如下: 1、我国《公司法》规定适用特别决议的事项不包括公司注销。 2.“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特别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我个人认为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应当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体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股份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还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上述/3股东(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如下: 1、修改公司章程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4、变更公司章程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5、重大资产重组6、上市公司一年内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仅包括1-4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体表决权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公司法》规定,下列特别决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分别是第:1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 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将高开. 中国石化600028 今日召开股东大会并停牌中国石化(600028)5月.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撤回或修改本决议授权的日期。 (6) 在.

依照《公司法》规定需特别决议的事项1、修改公司章程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形式变更(变更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5、重大资产重组6、上市公司一年内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30 元的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占公司资产总额的%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本次会议特别决议仅包括第1-4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体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扩展资料: 1、股东大会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事,并决定相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的监事股东代表大会并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亏损补偿方案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 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10. 公司合并对分立、解散等事项作出决议、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十一、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二、股东权利1、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他们持有的每一股有一票。但该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投票权。 2、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会议纪要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建议或者质询,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权行为。诉讼4、企业集团的法律问题也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前足够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各有表决权的股东。 5、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一般应为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一名股东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但一名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项委托。受委托代为行使职权的人参考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特别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以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就是“全体股东的投票”。在股份公司中,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就是“出席会议股东的投票权”。例如:A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表决权为1000万元,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为700万元。但要通过特别决议,需1000万元2/3以上投票权通过。又如:B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表决权为1000万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为700万股。但要通过特别决议,需700万股2/3以上投票权通过。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虽然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具体事务,但重大事项,特别是与公司有关的事项,仍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事关生存根本的特殊事项需要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那么,《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有哪些? 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基础。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但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并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才能满足公司章程的修改要求。要求。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存在、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成立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并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分立导致公司解散或者公司分立。由于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变动和股东重大权益,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4、公司形式变更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形式变更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权利、组织架构等重大变化,属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须经代表更多股东批准2/3以上表决权。上述特别决议案,有限责任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上述第二项,即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不属于股份公司的特殊事项,只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会议。综上所述,《公司法》规定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主要为上述四类。其中,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根本原则,必须依法严格遵守。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也是法律规定的重要登记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合并、分立、解散是公司生死存亡的大事,涉及每一位股东的利益。公司形式的变更关系到公司的基本性质和结构,也是公司的重大事项。延伸阅读:收购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是否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决议?有限公司合并股东大会决议样本。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是指须经全体代表2/3以上表决权通过的决议。 《公司法》规定了四类需要特别决议的事项,即: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需要特别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有其表述、内容、形式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但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并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符合要求。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存在、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成立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并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分立导致公司解散或者公司分立。由于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变动和股东重大权益,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4、公司形式变更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形式变更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权利、组织架构等重大变化,属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须经代表更多股东批准2/3以上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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